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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生育保险

作者: 管理员 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6-08 00:00:00   来源: 原创    点击:

职工生育保险

 

l 受理窗口:安庆市医疗保险中心(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)医保7号窗口

l 受理时间:每周一、四、五

l 业务办理依据:安庆市人民政府《安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》(市政府令〔200768) 、安庆市劳动保障局《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对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进行限额补助的通知》(宜劳社秘〔2009282号)

l 所需材料:

1)医疗保险就诊证(卡)

2)生育津贴申领表

3)医院诊断证明书(医院盖章有效)

4)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(医院盖章有效)

5)有效发票(医院盖章有效)

6)费用清单(医院盖章有效)

7)检查化验报告单

8)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
9)参保人员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(注明帐户名、开户行全称)

10)代理人身份证件

l 业务流程:7号窗口受理审核→6号窗口办理结算支付(1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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