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开发区惠残民生工程简介
具有开发区户籍、符合惠残民生工程救助条件的相应类别残疾人均可向户籍所在村(社区)、镇(办)残联申报,经区残联审核(审批)并报市、省审批(备案)后可享受救助。
一、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
为我区675名城乡低保范围内四级以上(含四级)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特别救助待遇。其中:一级、二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。三级、四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。
二、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(含2个项目)
1、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:为我区14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药费补助。
2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:为我区13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并适配辅助器具。其中:
(1)为11名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听障、脑瘫、智障、孤独症儿童每人提供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。
(2)辅助器具:为1名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,补贴5000元。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%,制作费(诊断评估、制作和适应性训练)占40%。为1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,每人补助1500元;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%,评估适配费(残疾现状评估、辅助器具适配、家长培训、适配教材等)占10%。
主办单位: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