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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生育补助

作者: 管理员 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6-08 00:00:00   来源: 原创    点击:

居民生育补助

 

l 受理窗口:安庆市医疗保险中心(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)医保7号窗口

l 受理时间:每周一、四、五

l 业务办理依据:安庆市人民政府《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》(宜政发〔200916号)

l 所需材料:

1)医疗保险就诊证(卡)

2)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3)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
4)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

5)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
6)参保人员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(注明帐户名、开户行全称)

10)代理人身份证件

l 业务流程:7号窗口受理审核→6号窗口办理结算支付(1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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