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。负责管委会机关目标责任制的考核;负责开发区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、考核、培训;负责开发区内人才引进、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;负责研究生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、定职;负责开发区内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;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管理、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发证工作;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和人事劳动代理工作;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。承办开发区内境外智力引进、企事业人员出国培训、考察的计划和报批工作。
统筹管理开发区城乡居民的就业、再就业工作;负责开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,承办考核、鉴定和发证等有关工作;负责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和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;负责开发区人事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;负责开发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、基数审核和社保稽核等管理工作。负责留学人员、大学生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的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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