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汇总和分析生产、商贸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;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变更的审批、核准和备案工作;负责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,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;对开发区内工业、信息、通信和商贸企业实行宏观管理、指导与服务,规范企业行为;指导市划转企业和区内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;负责开发区节能减排工作;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;负责开发区企业科学技术及产业化工作;负责开发区统计工作。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,劳动保护及职业安全监察工作,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。协调物价、海关、质量技术监督和消防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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